津档通〔2015〕4号
津市市2015年档案工作年检情况通报
为贯彻落实《档案法》和《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》,进一步加强我市档案工作的规范化、标准化管理。今年10月份,我局对全市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2014年度的档案工作进行了一次年度检查。检查组采取审核年检上报材料、听取受检单位汇报、现场查看等方式,对上述单位2014年度的归档文件整理、档案保管保护、档案开发利用情况进行了检查,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。 一、基本情况 此次年检共检查了全市111个行政事业单位。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,绝大部分单位档案工作地位进一步提高,档案整理质量进一步规范,档案保管保护条件进一步改善。经综合评定,评出优秀单位41个,合格单位67个,正在进行档案整理的单位3个。今年值得肯定的工作有以下三个方面。 1.很多单位档案整理质量较高。检查发现,有很多单位的档案员工作认真负责,档案整理质量较高,不仅归档文件收集齐全,而且保管期限划分准确,文件排列有序,档号章清晰,目录打印规范。如市工商局、市地税局、市烟草局、市法院、市城管局、市委办、市住建局、市文广新局、中国银行津市支行、农业发展银行津市支行、市老干局、市水务局、市工伤保险处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、市三洲驿办事处、保河堤镇政府等近40个单位。 2.不少单位档案保管保护条件进一步改善。今年,不少单位档案保护意识增强,档案保管条件得到了改善。如市工业集中区、市环保局设立了专门的档案室,配备了空调;市医保中心、市环保局添置了档案密集架;市交警大队添置了去湿机;市统计局、市信访局、市工业集中区添置了档案铁柜。 3.部分单位档案开发利用工作认真。很多单位都建立了档案查(借)阅登记簿,对档案查(借)阅进行监督管理,避免档案丢失和损毁。不少单位还开展了档案编研工作,编写了大事记、组织沿革、基础数字汇编、专题汇编等,为本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档案信息服务。如市审计局、市商务局、市教育局、市房管局、市交警大队、市民政局、市工商局等近30个单位。 二、存在的问题 1.少数单位归档文件整理质量有待提高。有的单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不齐全,只注重了正式文件的收集,而忽视了本单位产生的非红头文件材料的收集。有的单位没有对照档案保管期限表划分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,永久、30年、10年保管期限划分不准确。少数单位归档文件目录打印格式仍不规范。部分单位无档案统计台帐或者没有及时填写统计数据。 2.一些单位的档案保管保护条件有待改善。主要表现为:一是个别单位没有专门的档案室。二是部分单位档案室没有配备必要的保管保护设施,如档案铁柜、防盗门窗、灭火器、防虫防霉药物等。三是极少数单位的档案装具不规范或者太陈旧。 3.部分单位2001年至2005年文书档案没有向市档案馆移交。按照市委办、市政府办津办通字[2015]16号文件的要求,各单位必须在今年10月底前向市档案馆移交2001年至2005年的文书档案,但到11月底止,只有40多个单位完成了档案移交任务。 以上这些问题,必须引起各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,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。特别是年检情况比较差的单位,要对照考核细则,进一步整改到位。没有移交2001年至2005年文书档案的单位要尽快向市档案馆移交。市档案局将根据《档案法》及《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督查。 附件:津市市2015年档案工作年检优秀和合格单位名单
津市市档案局 2015年11月30日
附件 津市市2015年档案工作年检优秀和合格单位名单
一、优秀单位(41个) 市委办 | 政府办 | 城管局 | 老干局 | 公安局 | 住建局 | 地税局 | 烟草局 | | | | | | | | | 编委办 | 工商局 | 房管局 | 交警队 | 宣传部 | 电视台 | 国税局 | 文广新局 | 民政局 | 组织部 | 教育局 | 农商银行 | 审计局 法院 | 人大办 水务局 | 环保局 人民银行 | 医疗保险处 国网津市供电公司 | | | | | 国土局 商务局 检察院 财政局 | 渡口镇政府 机关社保处 养老保险处 | 工伤保险处 城乡居保中心 工业集中区 |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人社局(原劳动局) |
二、合格单位(67 个) 药监局 | 科技局 | 总工会 | 中国银行 | 林业局 | 规划局 | 政协办 | 移动公司 | 妇联 | 工商联 | 一中 | 信访局 | | | | | 党史办 | 残联 | 安监局 | 粮食局 | 五中 | 科协 | 政法委 | 政务中心 | 妇保院 | 统战部 | 翊武中学 | 人民医院 | 体育局 | 中医院 | 610办 | 人社局(原人事局) | 农经局 | 接待处 | 纪委 | 农业发展银行 | | | | | 统计局 | 事务办 | 卫生局 | 农业银行 | 交通局 | 公路局 | 团市委 | 建设银行 | 畜牧局 | 党校 | 供销社 | 职教集团 | | | | | 发改局 计生局 棠华乡政府 | 质监局 海事处 工信局 | 农机化局 农村部 旅游局 | 自来水公司 农业局 古大同森林管理处 | 新洲镇政府 | 市场管理中心 灵泉镇政府 | 白衣镇政府 三洲驿办事处 | 李家铺乡政府 劳动就业处 保河堤镇政府 汪家桥办事处 | 襄阳街办事处 | 司法局 |
津市市档案局 2015年11月30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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